經濟部工業局預告訂定《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》草案及《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》修正草案

經濟部工業局16日預告新版《生技醫藥條例》最後兩塊子法拼圖,也就是新增「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」及修正「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材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」。新版《生技醫藥條例》首度納入受託開發製造(CDMO)公司適用租稅優惠措施,重要子法「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」預告,要符合資格的CDMO廠商不僅要提出具備關鍵製程開發相關證明文件,符合最低專職開發、製造人力,且開發製造製程的自有機器設備金額須達新台幣逾1億元,且占同一年度實收資本額10%以上。研發及人培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,在新的修正草案中更名為「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」,拿掉人培項目,內容與舊版相近,生技廠若要適用研發投抵,研發費用支出占比須達總營業收入淨額5%、或實收資本額10%。本次訂定及修正草案之預告期自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至6月30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