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內容轉載自:民眾網

行政院於今(9)日院會正式拍板通過「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」修正草案,法案名稱修正為「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」,除了租稅優惠展延十年至2031年底外,也將CDMO生技代工業、再生醫療、精準醫療、數位醫療納入租稅優惠適用範圍。為鼓勵研發與製造並重,新增設備投資抵減,舉凡投資1,000萬元以上、10億元以下之全新機械、設備、系統將可享當年度抵減營業所得稅額5%,或分三年抵減3%,但上限不得超過當年度營業所得稅額30%,該修正草案接下來將送立院審議,最快於明年正式上路。

經濟部表示,現行「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」已為我國生技醫藥產業挹注創新能量,隨著多項產品於國際上市,帶領我國生技醫藥產業躍上國際舞台。經濟部指出,為了促進我國生技醫藥產業發展,結合我國醫療技術與資通技術的優勢,透過租稅優惠的措施導引國內發展新興之生技醫藥產品,同時將朝向研發與製造並重,期望將生技醫藥產業打造成為帶動經濟轉型的主力產業。

經濟部指出,「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」有五大修正要點:

一、因應全球發展新興應用科技,結合台灣資通訊產業的先進技術及完整供應鏈之優勢,提供疾病治療策略新選項,將再生醫療、精準醫療、數位醫療等納入獎勵範圍,同時,納入CDMO受託開發製造公司也就是生技代工業為適用對象。

二、生技醫藥產業有別於其他產業,具有高風險、高投資且回收期長之產業特性,政府為持續鼓勵生技醫藥產業發展,提供生技醫藥產業的研發抵減租稅優惠。

三、為推動我國生技醫藥產業朝向研發與製造並重,以打造成國際生技醫藥訂單之生產基地,新增生產製造之全新機械、設備或系統適用投資抵減。

四、考量生技醫藥公司仍需長期且穩健的資金投入研發,除了延續法人股東投資抵減外,亦新增個人股東投資所得總額減除。每一年度股東投資抵減總額以不超過營利事業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50%為限。

五、為強化留才攬才誘因,針對高階專業人員及個人技術投資人因獎酬、技術入股或認購權憑證取得之新股,經持有且任職服務或提供服務達一定年限,可選擇取得股票時之時價或轉讓時之時價孰低者課稅,以吸引國際高階專業人才參與生技醫藥公司經營。